既存住宅买卖瑕疵保险
日语是既存住宅売買瑕疵保険(きぞんじゅうたくばいばいかしほけん)。
日本的“既存住宅买卖瑕疵保险”是为确保二手房品质的保险。
“既存住宅买卖瑕疵保险”是中古二手房买卖前,
由所定的检查机关对住宅进行检验,在确保品质的同时,
为将来万一发现瑕疵(缺陷)的情况提供的配套保险。
保险的对象是基本构造部分,即与构造强度有关的主要部分和防止雨水入侵的部分。
保险的提供者是日本国土交通大臣指定的住宅瑕疵担保责任保险法人,
保险期间最长是5年。
如果在保险期间中发现缺陷,可以利用保险金进行修理。
调查费、搬家·临时住处的费用等也是保险金的支付对象。
根据保险法人的规定,有时供排水管和电气设备也是保险对象。
既存住宅买卖瑕疵保险有两种类型。
①买卖双方都是个人时用的类型:由所定检查机关提供保证。
②卖方是不动产业者时用的类型:卖方不动产业者要承担保证的责任。
因为倒产等不动产业者无法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时,
购买者可以直接向保险法人申请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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