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日本房产广告时,偶尔会发现比其他同类都便宜很多的房产。
仔细看内容,往往土地权利形态栏里写着“借地権”。
您可能会产生这些疑问:
“什么是借地权”
“借地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买借地权的房子好吗”
此文将为您解说借地权的基础知识,借地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看完此文您会知道今后是否要把借地权房产列入候选。
在日本土地的权利形态有两种:所有权和借地权
什么是所有权
所有权日语叫“所有権 しょゆうけん”。
土地所有权是在法令限制下可以自由使用,出租和买卖土地的权利。
所有者可以在法务局进行权利登记,土地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赠与。
所有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比如纳税。
在日本市场上出售的房产大部分都是带有土地所有权的房产。
什么是借地权
借地权日语叫“借地権 しゃくちけん”。
在日本现在借地权主要指的是土地的租借权。
借地权是为了拥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依据租借契约租用土地的权利。
没有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土地租借权不可以转让给他人。
借地权也可以在法务局登记。
借地权可以区分为旧法借地权和新法借地权。
旧法借地权
旧法借地权是1921年制定的“借地法”所规定的借地权。
按规定契约期间根据建筑物构造而不同,
坚固建筑物(钢筋造,钢筋水泥造)是30年以上,
非坚固建筑物(木造)是20年以上。
更新契约期间的规定,也是跟初次契约一样。
原则上适用于旧法的契约,不管更新几次,都适用于旧法。
只要建筑物还存在,土地几乎可以半永久性一直租下去。
土地所有者不愿意更新时,需要提出“正当事由”。
这里说的“正当事由”不是一般的理由,
有被拖欠地租现象,房主擅自增建改建等理由,
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当理由,但实际上也需要综合其他因素来判断。
新法借地权
新法借地权的依据是1992年8月1日施行的“借地借家法”。
1992年8月1日以后签的契约,适用的是新法。
新法的借地权分两大类:普通借地权和定期借地权。
■普通借地权
与旧法不同,不管建筑物是什么构造,
初次契约期间一律要30年以上。
规定更新后的契约期间是,
初次更新要在20年以上,第二次以后的更新要10年以上。
土地所有者不愿意更新时,需要提出“正当事由”。
■定期借地权
定期借地权的契约期间是开始就定好的没有更新,
满期后有义务将土地还给土地所有者。
定期借地权可以分成3种类型:
- 一般定期借地权
契约期间必须在50年以上。
- 带建筑物转让特约借地权
契约期间必须在30年以上,期满时土地所有者必须要购买建筑物。
- 事业用借地权
契约期间在10年以上50年未满。
土地所有权和借地权的主要区别
主要从使用权限,资产价值,和费用负担,三方面来看他们的区别。
使用权限
所有权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出租,
重建·增改建也是由土地所有者决定的。
而借地权土地是租来的,不能自由买卖·出租,
要在借地权的土地上重建·增改建时根据情况可能会需要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资产价值
借地权土地跟所有权土地相比,资产价值较低。
借地权土地的卖价一般在所有权土地的6到8成,
这个也有地区差异,并不是绝对的。
购买时价格低于所有权,卖出时价格也是低的。
借地权房产的银行评价也有低于所有权房产的倾向。
一般不太容易贷款。
负担费用
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购买后不仅要交建筑物部分的税金,
也要交土地部分的税金。
要交的税金有购买后一次性的不动产取得税,
持有期间每年的固定资产税和都市计划税。
借地权房产的土地是别人的,所以不用交土地部分的税金,
但每月要交土地的租金。
总结
- 借地权是为了拥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依据租借契约租用土地的权利。
- 借地权有旧法借地权和新法借地权。
- 借地权和所有权的区别主要在这几方面:资产价值,使用权限,负担费用
如果计划主要利用银行贷款买房,并重视资产价值,
建议还是选土地所有权的房产。
如果并不想把土地所有权作为财产传给后代,
期望房产总价相对便宜并在自己可以支付的现金范围内,
也可以考虑选借地权房产。
重要的是在购买前要弄清楚是新法借地权还是旧法借地权,
并考虑各种支出,做好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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